教务处通知〔2011〕049号
各学院(系)、直属中心:
为贯彻学校“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理念,建设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将科研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本科实验教学内容,以改革传统的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技术方法,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加快本科实验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建设,学校决定启动2011年“上海交通大学特色实验项目”的建设和评审工作。
本年度建设重点是各院(系)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后急需新增或改革的,且受益面大、影响面宽、投资小、见效快的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系统规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上海交通大学特色实验项目”的建设和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事项
申报条件:申请项目应基于教师科研项目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该项目应属于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且适合于本科实验教学,并能与本院(系)已开设理论课程紧密结合,特别是能与本院(系)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相结合。
申报材料:上海交通大学特色实验项目申请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和相关支持材料(如科研项目协议书、验收报告等)。
申报程序:申报人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学院(系),院(系)汇总排序后将院(系)项目汇总排序表和项目申请材料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资助经费:本年度特色实验项目建设经费由“985工程”三期资助,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2万元。
申报时间:2011.9.21-10.17
项目建设时间:2011.11.1-2012.4.30
二、“上海交通大学特色实验项目”的确定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和学校最终审核的项目,成为特色实验建设项目,学校先给予70%建设经费支持。项目结题验收后,授予“上海交通大学特色实验项目”称号,同时下拨后续30%经费。对于验收评审优秀的项目,学校将另行奖励一定额度的经费,以支持其后续完善和推广工作。
联 系 人:张淑敏
联系电话:34206429
电子信箱:zhangsm@sjtu.edu.cn
联系地址:新行政楼B325室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特色实验项目申请表
附件2: 院(系)项目汇总排序表
教务处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