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150字)
上海交通大学光学工程专业在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十多位教师在此领域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有中国工程院院士一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一名,博士生导师10余名,在读研究生十余名。本专业设置的研究方向有:(1)太阳能光伏科学与工程: 主要研究以半导体光伏器件、光伏组件的制备、测试和光伏系统设计等研究和应用开发;(2)先进激光工程:瞄准国家重大需求目标,以体块和光纤两类介质载体,发展可重频工作的超快、超强、非线性等激光创新技术,研制有特色的高功率激光系统;(3)导波光学与光波导测量技术;(4)光电子技术与器件及影像光学与红外成像技术:主要研究光学检测新方法新技术、光电材料与器件、光电半导体薄膜、纳米薄膜与器件,和光学信号存储读取、特种光学器件、新型投影显示器、红外遥感成像及图像处理。目前,实验室拥有约1200平方米的光学实验室和超净室,并配置大量的实验仪器及设备,其中包括:高功率激光技术研究平台,各种波长的光源系统,高灵敏度和高分辨率的CCD检测器,光谱仪和光信号检测设备,光伏检测系统和各种先进的光电子器件制备装置等,能满足光学工程教学和科研,研究生技能培养以及产学研合作的需求。本学科承担和正在承担的国家、地方政府和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的科研项目20余项,研究经费约3000万元。主要研究成果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上海市科学技术二等奖,近几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数十项。
二、培养目标
光学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坚实的光学基础理论及其与本学科相关联的理论和专业技术,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创造性地解决相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善于以光学和光电子学等方面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为基础,评估和展望本领域的最新学术发展动态,熟练掌握本学科相关的实验器件的使用和制备技术,显示主持科研和工程项目的组织潜力。
三、学制与学分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学分≥16。博士研究生必须至少选修1-2门由研究生院公布的非本一级学科开设的博士生公共选修课。
四、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时间 |
备注 |
公 共 课
|
公共必修课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秋 |
必修 |
第一外国语 |
3 |
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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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
|
学术规范与学术论文写作 |
1 |
秋 |
选修1-2门 |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1 |
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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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专 业 课
|
博士生 专业课 |
学术报告会(见附注1) |
2 |
春、秋 |
必修课 |
工程光学 |
3 |
春 |
至少修满必修的最低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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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科学 |
3 |
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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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激光技术 |
3 |
秋 |
|||
材料制备及晶体生长科学 |
2 |
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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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光谱和光散射 |
2 |
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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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中的表面分析技术 |
3 |
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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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及低维物理 |
3 |
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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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光学 |
4 |
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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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光学 |
4 |
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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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快光学 |
2 |
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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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号处理和图像处理 |
3 |
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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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光子学 |
3 |
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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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电子学 |
3 |
春 |
|||
光电检测技术 |
3 |
春 |
|||
等离子体物理 |
2 |
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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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等离子体物理 |
3 |
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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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分子光谱学 |
3 |
春 |
附注1: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外访问和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可转换计入学术报告会学分:国外访问期间听取报告1次等同于校内学术报告1次;赴国外参加1次国际会议可抵6次校内学术报告(均需提交相关证明)。
附注2:交叉学科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经学科同意,可以选修1-2门非本学科的研究生专业课程,并计入专业课学分。
五、综合考核
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在第三学期完成,综合考试的重点是检查学生的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状况,具体按照2009年10月公布的《上海交通大学物理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科综合考试办法》执行。综合考核结果是决定该学生能否继续学习的重要标准。物理系将严格考核,通过考核针对具体学生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如转导师、换方向),并淘汰无法继续学业的学生。
六、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的综合考试后完成(或于综合考试同时完成)。要求学生对所要开展的研究的背景、内容、存在的困难、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攻克难点的方法等有充分的了解,并要求已完成了一定数量的文献阅读(由导师决定)。
七、学位论文
符合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的选题与综述的要求、规范性要求和成果创新性要求。论文一般应以中文书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打印(参阅《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如有特殊情况(例如论文被指定参加国际专家评审,或该研究生不具有中文写作能力)需要用英文写作,则需要向系学位委员会申请并获批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发表论文
博士研究生应达到学校和物理系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参阅2010年1月公布的《物理系博士生学位申请新标准》)。博士生答辩前至少发表两篇上海交通大学规定的B类(或以上)论文。在延期至少一年后如果博士生能至少发表上海交通大学规定的B类论文一篇和C类论文一篇,并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博士学位。光学工程博士可以发表其它工程院系的B(或C)类论文。申请学位所需要的最低要求论文均需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发表单位。博士生为第一作者的按1篇计算;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按1/2计算,其它均不计。博士生导师有权根据各学科的情况制定高于上述基本要求的博士生发表论文标准。
九、其他
本培养方案从2011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起执行。